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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逮捕直接起诉情形

时间:2022-08-29 14:41:39


  一、不逮捕直接起诉情形

  1.属于预备犯、中止犯,或者防卫过当、避险过当的;

  2.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,共同犯罪中的从犯、胁从犯,犯罪后自首、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、赔偿损失、确有悔罪表现的;

  3.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,犯罪后有悔罪表现,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;

  4.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,经审查,认为和解系自愿、合法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;

  5.犯罪嫌疑人系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,本人有悔罪表现,其家庭、学校或者所在社区以及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具备监护、帮教条件的;

  6.年满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。

  7.应当逮捕,但患有严重疾病,或者是正在怀孕、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。

  二、不逮捕直接起诉有案底吗

  不逮捕直接起诉是否有案底取决于人民法院是否作出有罪判决。刑诉法规定,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,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。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,审判长宣布休庭,合议庭进行评议,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、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,对于案件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,应当作出有罪判决。

  三、不予逮捕和不批准逮捕区别

  不予逮捕和不批准逮捕的区别是:不批准逮捕是检察院认为行为人不构成犯罪不符合逮捕条件,而不予批逮捕是检察院认定了犯罪事实,但是证据不充足,需要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的,犯罪事实轻微,认为并没有逮捕必要的情况。任何公民,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,并由公安机关执行,不受逮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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